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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需要自己的国际大律师

时间:2005-09-19 点击:
      9月18日上午,北京。人民大会堂三层,来自20多个国家的司法部长、世界贸易组织官员、著名律师和法学家齐聚一堂,共同商讨中国律师适应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大事。

  这次为期3天的“WTO与法律服务国际研讨会”,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第一次专门针对法律服务业召开的国际会议,因此吸引了国际组织、各国政府和全球法律界人士的广泛关注。

  法律服务是全球化的

  “如今,法律必须促进在一个更加以市场为导向和更加全球化的环境中进行自主、竞争性的交易。这些变革带来了显著的经济增长和发展,加大了中国在全球法律服务市场上的竞争力。”美国得克萨斯—圣安东尼奥大学法学院教授斯莱德·斯多伦博格先生用这个开场白描述了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法律服务市场的广阔前景。

  中国的法律服务日益走向国际化,中国律师开始向客户提供全球性的服务,和外国同行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竞争,这已为越来越多的司法官员和中国律师所认同。

  天津王恒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恒涛说:“我国的法律服务业和法律服务市场必须走国际化的道路,才能适应加入世贸组织后兑现我国政府承诺所出现的全球化局面。而在种类繁多的国际合作项目中,最紧迫的是利用国际资源从事全球化法律培训,改善我国法律服务业的人员构成,提升我国法律服务业的专业素质。”

  他向与会者透露了一组数据:中国现在共有约11万名执业律师,但其中真正能用英语作为工作语言、参加境外诉讼活动的律师还不到2000名。

  外国律师咄咄逼人

  会场上,一位名叫Patrick Norton的美国律师引起了大家的注意。因为,他在发言之前幽默地说:“我忍不住要向台上的中国司法部官员发点牢骚了。”

  这位律师在中国开展法律业务已有多年。他的律师事务所在纽约、洛杉矶、旧金山、伦敦、东京、中国的上海和香港均设有分所。他认为,中国不允许外国律师从事中国法律事务,不允许外国律师参加中国的司法考试和获得执业资格,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国际法律人才向中国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他说:“由于中国司法部对外国律师事务所的严格限制,外国律师现在只能从事涉外投资业务、处理对外贸易纠纷和代理仲裁案件等十分局限的领域,而在亟需国际化法律服务的公司上市、并购、融资等方面,根据现有的规定,外国律师只能扮演中国律师‘法律顾问’的角色。对于十分敏感的刑事辩护,外国律师更是不敢问津。”

  他举例说明:“在美国,我认识很多出色的中国籍律师,他们在美国的各个法律领域从事着极具挑战性的工作。美国很多州对外国律师在美国执业采取非常宽容的态度,只要他从美国律师协会认可的法学院获得了法律学位,并通过该州的律师资格考试,他就能在这个州从事各种诉讼和非诉讼的法律事务,包括进行刑事辩护。

  “因此,我希望中国的司法机构允许外国律师参加中国的司法考试,并向考试合格者颁发律师证,使他们能和中国国内的律师进行平等的竞争。”

  培养中国的国际大律师

  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处理涉及中国的国际贸易纠纷时,中国将需要起用自己的国际大律师。但正如王恒涛律师所说,目前中国能够独立承担国际法律诉讼的法律人才还相当缺乏,既懂外语、又懂经济、还熟知WTO规则的律师更是凤毛麟角,因此与会代表一致认为,中国必须在培养国际性、高素质的法律人才上加强力度。

  德国汉堡大学教授罗夫·斯托博认为:“过去20年来,中国的法律教育主要以发展新的法律院校和培训中国的法律体系为主。为制订高级涉外法律人才的培训方案,必须掌握下列主要方法和具备下列重要能力:理论知识、学科内培训、跨学科研究、国际化能力、理论-实践-交流、多语种技能、多媒体技能、跨文化技巧、海外工作经历以及创造力。”

  中国的法律教育工作者对此更是深有感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沈四宝教授提出了改进中国法律教学的具体方案:一、法学教学应面向市场、面向国际、面向基层律师队伍,为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培养法律人才;二、在法学教学中,应加强对西方国家法律制度的研究,以便更好地理解和执行WTO的规则;三、培养懂法律、懂经济、掌握外文工具的“三会”人才,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四、提倡案例教学和双语教学,注重能力培养;五、创造条件,加强和提高对法学院外国留学生的教学质量,实行大进大出,双向培养学生。

  沈四宝教授最后说:“按照这样的发展思路,我们有可能到2010年,培养500至1000名能够代理中国企业解决国际经贸纠纷的高级涉外律师,或者代表中国政府参加WTO诉讼机制的优秀法务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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