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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经济主权反思录之三

时间:2008-04-17 点击:
三、经济全球化趋势下应该强化国家经济主权
  (一)强化国家经济主权的理论和实践依据
1.多种力量的综合作用促使国家强化经济主权
在新科技革命的推动下,国际贸易和投资的流动空前加速。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下,国家经济主权日益受到冲击和挑战。从经济学的角度看,经济全球化正以高度发达的数字信息、电子通讯及高效物流等手段为基础,以经济要素在全球范围内“自由”配置为主要内容,推动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与此同时,在实践中出现了一些制约国家经济主权的因素,比如,目前,世界性、区域性经济组织大量涌现,并同主权国家建立了相互依存的紧密关系。同时,某些国际经济组织利用其所具有的职权,通过不断地对主权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或经济方面需要援助的国家)施加影响,并在一定程度上对这些国家的经济主权形成了冲击和影响。
跨国公司及其经济扩张在带给东道国资本和先进管理经验的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国家经济主权。有人认为,这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随着跨国界的计算机互联网和信息高速公路的建立,整个世界变成了“地球村”;二是当今跨国公司已经发展为左右和控制世界经济的实力强大的非国家行为主体,它们的财力和能量甚至超过了一些中小民族国家。 目前世界上存在的4.5万家跨国公司连同25万家子公司已经成为影响世界经济进程的独特国际经济行为主体 。以至于跨国公司通过在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和高新技术的垄断对东道国国家经济政策施加某种程度的影响。
由于经济实力的悬殊而造成主权平等的国家之间出现了裂痕,形成了国家的层级化趋势,比较明显的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以及最不发达国家的鸿沟有扩大的倾向。经济全球化发展的不均衡性导致发展中国家边缘化,致使这些国家经济主权遭到侵蚀。就当前而言,一方面,各国经济相互依存态势加深,全球化进程主要外化为国际经济机制的广泛建构,而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在资源配置方面明显处于不利的地位。发达国家利用自己所具有的优势不仅在经济方面居于主导,而且在国际经济体制和“游戏规则”的制定方面也具有决定性影响。另一方面,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国内体制尚未理顺,如一国国内企业产权的多样化使国家难以确定民族工业的范围,传统的保护民族工业的经济主权内容大为弱化。这便在客观上使得发展中国家在处置本国天然财富和资源的主权能力有所下降。
国际经济法日益发挥着协调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关系的重要作用。在主权暂时让渡与主权回复圆满之间寻求平衡的支点。有人认为,随着国际社会组织化的加深,国际经济法调整范围在逐渐的扩展,国家管辖的经济范围也在相对的缩小,国际经济法律规则呈现出一种由相对分散到较为集中的发展动向。但是,作为国际经济法律秩序的基本单位——主权国家——始终不会失去其主导地位。主权国家是国际经济法和国际经济组织产生的前提,没有国家不可能有国际经济法和国际经济组织,只有单独一个国家或者只有多个各自独立的国家也不可能有国际经济法和国际经济组织。国际经济组织主要是国家间的经济组织,其权利来源于国家经济主权权利的让渡。国际经济组织是主权国家对经济主权的自我限制和约束的结果,并不能成为凌驾于国家之上的权威。国际经济组织也是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受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和约束,在对外经济交往方面与主权国家在某些方面具有平等地位,甚至在经济领域具有协调国家关系的职能。因此,国际经济组织并没有被提升到凌驾于主权国家经济主权之上的地位,WTO、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国际经济组织大量产生和国际经济组织职能的扩大化并未改变国家经济主权的地位。 此论值得赞同。
2.国际经济新秩序远未确立国家经济主权不可弱化
 从以往半个多世纪的历程来看,以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布雷顿森林和哈瓦那两次国际会议为基础的现有国际经济秩序,在20世纪后期的大部分时间内的确促进了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增长和工业化的进程。然而,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现有体系的缺陷逐渐暴露出来。这一体系不仅过分强调私人资本流动、汇率的灵活性以及市场开放,而且也将世界贸易关系在很大程度上演变成为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的单向义务关系。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在现有的国际金融结构下进行的改革措施并未有效地防止新一轮危机在土耳其和阿根廷等地的爆发,也没有很好地阻止危机发生国贫困人口的增加和资本的外逃。此外,由于缺乏有效的国际债务处理机制,一大批发展中国家至今仍为沉重的债务所困,严重阻碍了自身发展。更为重要的是,现有的国际经济秩序并没有解决世界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贫穷和饥饿问题。根据世界银行的报告,全球日平均收入低于1美元的赤贫人口去年年底已突破12亿。如不尽快对现有国际经济关系进行改革,将难以圆满实现联合国千年首脑会议提出的在2015年前将世界贫困人口减半的目标。据统计,在发展中国家,每年腹泻病导致220万儿童死亡,其中大多数年龄不足5岁;每年因缺乏疫苗而死亡的儿童达300万;每年因呼吸道感染而死亡的儿童达430万,其中75%死于肺炎;每年因缺乏维生素A而致盲和致死的儿童分别达25万和10万。
如何改变目前不合理的经济发展态势和不公正的国际经济秩序,最根本的解决途径就是发展中国家在充分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同时要坚决坚持和维护国家经济主权,维护本国民族经济的发展和安全,尤其是要强化保护民族工业的经济主权和处置本国天然财富和资源的经济主权能力,在当前经济全球化进程中意义重大。 所以,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们必须强化国家的经济主权而不是削弱或拱手相让。
3.人类共同面对的难题要求国家在合作中强化主权
1992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联合签署了《里约宣言》和《21世纪议程》等重要文件,发达国家承诺将向发展中国家每年提供其国内生产总值的0.7%的官方发展援助。10年一瞬间,尽管人们已意识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但如今全球可持续发展状况并不令人满意。10年中,全球森林面积减少了2.2%;世界主要江河一半以上水流量大幅减少或被严重污染,全球40%的人口严重缺水;过度耕作使世界23%的耕地严重退化,土地荒漠化危及100多个国家10亿人的生计;全球有四分之一的哺乳动物和12%的鸟类濒临灭绝。可持续发展仍面临极大挑战。联合国预计,按照目前的趋势,全球人口2025年将增加到80亿,届时,全世界将有近一半的人口面临水危机。全球气温仍将升高,森林面积仍将减少。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南北方国家在世界资源和财富分配上的不平衡,是全球可持续发展进程迟缓的根本原因。尽管世界经济在10年中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但南北差距进一步扩大。如今,全球有12亿人口每天仅靠不到一美元度日,8亿多人营养不良,24亿人缺乏基本的卫生设施。而仅占世界总人口五分之一的发达国家,其收入占世界总收入的60%,个人消费占85%,同时这些高收入人群还消费着世界58%的能源、45%的鱼肉和84%的纸张。联合国报告指出,人类目前对地球资源的掠夺性使用,已超出了地球承载能力的25%。如果世界上每个人都像高收入国家的人那样消费,那么还需2.6个地球才能满足需求。
在气候变暖、土地退化、环境污染成为全球性问题的同时,非传统安全因素,比如恐怖主义、金融危机的蔓延等人类共同面临的难题需要全球合作。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只要在地球上生存的民族和国家无不需要拿出自己的诚意进行国际合作,共同应对。要遏制环境恶化、实现可持续发展,固然需要接受外来援助,但是有的发达国家利用发展中国家的急需,提出了一些附带政治要挟的条件。这是受援国所不能够接受的。比如,2002年11月19日,联合国呼吁国际社会在2003年度继续向朝鲜提供粮食和其它援助。世界粮食计划署等国际组织和许多捐赠国对联合国的呼吁做出了积极反应。但是,联合国呼吁书刚刚发表,美国便散布谣言,宣称对朝援粮“被转作军用”,并诬称“北朝鲜难民大量出走”、朝鲜进行“毒品交易”等。美国曾表示对朝援助与“核问题”无关。但是,美国现在又利用“核问题”把对朝人道主义援助政治化,并千方百计阻挠对朝人道主义援助。美国政界人士甚至宣称,如果朝鲜不接受“全国开放”的附带条件,就不能向朝鲜提供援助。追随美国的日本国内势力,把对朝人道主义援助与解决“核问题”和朝日邦交正常化等政治问题不恰当地联系在一起,对朝施加压力。朝鲜一直友好对待国际人道主义援助,并尽力提供合作。今后,朝鲜仍将积极欢迎各国际组织和捐赠国的无私援助。但是,朝鲜决不接受附带政治条件的援助。 再如,2004年12月26日,印度洋沿岸发生海啸灾难后,国际社会迅速展开了大规模的援助,各国承诺的援助总金额达200亿美元以上。所有的救灾援助固然都是出于人道主义,但也不可否认在援助的背后有着援助竞赛、相互牵制的政治考量和战略意图。美国一度想抛开联合国,以“自愿合作”的方式,组成以美国为首的“国际援助核心集团”,但遭到了国际社会的反对,只好同意由联合国主导这一次大规模的国际援助。美国国务卿鲍威尔公开表示:“救灾是对美国安全的投资”。日本军事评论家从三个方面分析了美国援助的政治和战略意图:“推进针对‘不稳定地区’战事的计划,在救灾中模拟演习美军主导的联合作战”:“通过对最大的伊斯兰国家印尼提供人道主义援助,改变穆斯林对美国的印象”:“利用捐赠药品来增加伙伴……以有目共睹的贡献获得加分”。日本刚刚修改了防卫大纲,把海外行动作为自卫队的“本来任务”,海啸灾难竟然成了“天赐良机”。德国援助的7亿美元不无在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问题上争取东盟国家的意图。澳大利亚提供的7.62亿美元“在于巩固该国与印尼的关系”。 根据美国1996年公布的数据,美国对外援助中的72%附带政治条件。而且美国的援助法规定,利用美国的援助要购买美国的产品。据美国的华盛顿全球发展中心统计,受灾最重的印尼、印度、泰国、斯里兰卡在接受美国的援助以后,将为进口美国的产品支付18亿美元的关税。远远超过美国提供的援助金额。另外,大部分援助是需要偿还的贷款,或是援助国企业提供的合同,其中有些援助根本就不会到位。后冷战时期,国际援助作为带有政治外交目的和长远战略意图的经济援助政策行为,日益成为各国政府表达本国意志、调整国家关系、平衡国际格局、建构国际秩序、实现国家发展战略目标的重要手段和主要方式。
如何应对附带政治条件的发展援助和赈灾援助,如何防范国家经济主权受制于提供援助的国家?这是需要认真思考的一个现实问题。
(二)强化我国经济主权的路径与策略
全球性经济事务决策权力的国际分配乃是当代各国经济主权“攻防战”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球性经济事务决策权力的国际分配是否公平、合理,决定了弱国经济主权能否得到应有的保护,进而决定全球财富的国际分配是否公平合理。要改变全球财富国际分配严重不公的现状,就必须大大增强弱国经济主权的保护;为此目的,就必须从“源头”上改革全球经济事务决策权力国际分配严重不公的弊端。发展中国家弱小民族要在当代经济主权的“攻防战”中,保护自己的应有权益,显然必须凝聚集体的力量,力争在全球经济事务决策权力的国际分配中,获得自己应有的平等的一份。 世界贸易新体系形成和发展过程是不平衡的,发展中国家在具有优势的传统领域如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的自由化程度受到限制。而发达国家具有优势的新兴信息技术产业的自由化过分膨胀,其还表现在:TRIPS规定了高标准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但技术转让的公平规则与自由化规则却未能及时出台;尤其是在国际投资领域中国际立法不平衡趋势更加明显,TRIMS取消了发展中国家用以对付限制性商业惯例的手段,而约束限制性商业惯例的国际规范却未能出台;发达国家竭力将劳工标准纳入多边贸易体系,但对发展中国家劳动力流动问题却采取回避态度。发展中国家,如果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被动的接受游戏规则,将不利于在世界经济和多边贸易体系中的发展。发展中国家应加强彼此的合作,积极参与多边贸易体系规则的制定过程;在致力于创建一个既能适应全面的国际市场竞争又能有力的保障民族经济安全的现实主义的国内法律制度框架的同时,促进公平合理的国际经济法律新秩序的形成,使经济全球化进程不仅仅体现西方的价值理念,同时也使得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得到应有尊重和照顾,使得全世界各国均得以充分的进步和发展。
经济全球化归根到底是个发展问题,发展中国家不可能游离其外。在全球化推动和孕育下的多边经贸体系内,发展中国家境遇尴尬。要强化经济主权需要“苦练内功”。
在全球化进程中,发展中国家的后发优势与劣势并存,机遇与挑战同在。我们不难看出:它们担心发达国家的资本控制和剥削而畏缩不前,就会痛失良机,被提前淘汰;而不根据本国实际情况去制定发展战略,也必将陷入困境。发展中国家的全球化之路任重而道远,“前无坦途,后无退路”的现实要求发展中国家积极融入全球化。既然“没有免费的午餐”,就要敢于付出一定的代价,换取长久的发展。外因与内因相比,内因是最重要的。发展中国家要融入世界经济,必先完善自我,尽可能地推进开放又能避免过度的风险,保证改革和开放的协调。发展中国家要培养大批的人才,形成自身的科技创新体系;要在少数战略性关键技术领域形成自己的技术开发和产业发展能力,实现跨越式发展;要形成基础科学领域较强的研究能力,使其具有支撑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后续能力;要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的高新产业,培育自己的跨国大企业或企业集团,增强在全球经济中的影响。
我认为,在全球化背景下强化我国经济主权,可以采取以下路径与策略:
第一,在世界政治多极化态势下,抓住机遇,拓宽与重点国家的经济交往领域。尤其是涉及能源安全等战略性事项,我国政府必须采取积极姿态开展与能源出口国的外交活动,争取中国企业能够更加便利地与当地能源企业合作勘探、开发和合资经营,获得能源进口的便利,为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能源保障。由于我国经济增长过快,经济结构出现非协调性因素。如果不能够及早解决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我国的经济自主权很可能会受制于能源大国而失去持续的动力。这首先要求中国政府积极召开外交攻势,我们甚至可以市场换能源。以较小的代价换得经济发展的长远利益。
第二,由于经济主权强调的是国家主权在经济领域的应用,它包括一个国家对涉外经济事务的管辖权。我国的涉外经济事务目前的重点领域应该是国际贸易和投资。对于对外投资而言,我国起步较晚。我国近二十几年一直招商引资。在带来较多资金的同时也使我国付出了财税收益的代价。我认为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应该适时实施走出去战略,在对外出口遭遇越来越多的反倾销和反补贴以及特殊保障措施的条件下,我国可以鼓励企业到贸易对象国本土建立生产工厂,到东道国投资。这样可以在成功绕过反倾销等贸易堡垒的同时,可以带动我国剩余资本出口,赚取外汇。我国政府必须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对境外投资的中国企业实施监管,对涉外经济事务行使必要的管理权力。
第三,在参与多边规则的制定过程中要提出反映我国现行经济发展阶段特点的合理主张,与之同时,我国应该与其他广大发展中国家协调立场。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与50年前相比,发展中国家似乎出现了层级化趋势,彼此的经济实力有了相对的变化。在发达国家的“诱导”面前并非铁板一块。比如,有的发展中国家甚至惧怕中国的崛起。我国政府有必要在多边场合宣传我国永不称霸的政治立场,稳定和赢得其他发展中国家的信心和信任。在必要的时候,我国政府有必要争取组织更多的发展中国家组成一个发展中国家集团,成员数目应该超过G20。在世界贸易组织等多边经贸组织里寻求用一个声音说话,增强发展中国家的集体力量,争取在本世纪中叶初步确立公正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
第四,我国在强化自己的经济主权的同时,必须有原则地保持适度灵活性。在一个日益全球化的经济环境里,一国采取过于强硬的政策必然遭致国际社会其他成员的反感甚至反对。我认为国家主权本身是不可以协调的,但是国家政策却是可以在顾及国际条约义务和国际习惯法义务加以调整的。比如,我国在强调自主制定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同时,必须顾及国际社会对我国某些出口产品的反应。我国完全可以采取自我约束和限制地态度,减少某些容易引起国际社会众多成员“共愤的”产品的生产和出口,比如,纺织品和鞋类产品。与其让国际贸易伙伴纷纷举起獠牙棒,追杀我国的这些出口产品不如减少此类产品的生产,促进相关企业走品牌创新之路,生产高附加值的纺织品和鞋类产品。所以,经济主权固然极其可贵,但是国际社会本位的精神同样不可或缺,树立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形象,有利于我国进一步拓展对外交往。
第五,我国应该在亚太地区寻求话语权。我国一贯奉行不结盟政策,但是在经济领域,我国对之应该予以松动,适时融入一个充满活力的亚太世界。在多哈多边谈判无限期中止之后,我国应该注意双边的或区域的经贸合作趋势。在原有基础上继续推进CEAPA、东盟自由贸易以及其他双边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在经贸领域的往来,可以形成一个相互依存的格局,以经贸促进政治和外交的发展。我国政府有必要在亚太地区树立一个正面的谋求睦邻友好的发展中国家的形象,消除某些邻国所谓的“中国威胁论”。在亚太事务中我国理应争取话语权。
(三)强化我国经济主权需要注意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更好地促进国内发展与改革,切实维护国家经济安全。随着对外开放程度的逐步加深,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联系和相互影响正在加深,面临的外部风险和挑战逐渐增多,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任务更加艰巨。因此,我们要合理把握开放的速度和节奏,健全对外开放的风险防范机制和制度保障。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不能靠闭关自守、故步自封,而只能靠扩大开放、加快发展。在多边经贸关系的网络里,我国既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又是一个承担了较多国际条约义务的经济体。我们需要在强化经济主权的同时顾及国际社会的整体利益。
实践证明,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抵御经济风险的能力日益增强。因此,我们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充分利用各种有利的外部条件和机遇来加快发展自己,在不断扩大开放中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在推动全球贸易投资便利化中实现互利共赢。推动全球贸易投资自由化进程,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国际经贸秩序,是实现共同发展的基本前提。应进一步完善涉外经济管理体制机制,尽快建立和完善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又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法律法规体系;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策的统一性和透明度;继续认真履行承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切实保护知识产权;坚定支持全球多边经贸体制发展,继续在世贸组织谈判中发挥建设性作用,积极维护我国和发展中成员的利益;稳步推进区域经济合作步伐,逐步形成以自由贸易区、优惠贸易安排和贸易投资便利化为载体、涵盖多个地区的区域经济合作网络。在妥善处理国际经贸摩擦中实现互利共赢。
历史经验表明,一个国家经济贸易快速增长的时期,往往也是贸易摩擦的高发期。对于贸易摩擦加剧,既要以平常心来看待,也要积极妥善处理。应着眼大局,尽可能通过对话和合作的方式化解贸易摩擦和经济纠纷,包括:完善政府、中介组织与企业分工协作的经贸摩擦应对机制,提高应诉成功率;区别案件的性质、涉案产品的重要性和敏感性,分别采取不同的应对方式,灵活处理贸易摩擦;坚持苦练内功、主动防范的原则,建立出口增长预警机制,调控出口规模和节奏,优化出口产品结构,规范出口秩序,努力保持与主要贸易伙伴的贸易平衡,尽可能避免摩擦集中发生。  
此外, 我国必须统筹规划并稳步推进贸易、投资、交通运输的便利化,积极参与国际区域经济合作机制,加强对话与协商,发展与各国的双边、多边经贸合作。积极参与多边贸易、投资规则制定,推动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增加我国对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援助,进一步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技术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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