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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法学工作坊”第六期暨“法律经济学席明纳”第二期实录

来源:国际经济法网 作者:国际经济法网 时间:2009-06-26 点击:
就说这么多。
主持人:本来今天下午有一个温州的博士生要来现身说法,幸亏没有请他来。现在请兰磊点评。
兰磊:这个东西我不是很懂,谈一点很粗浅的想法。刚才说文章研究的主要是地方政府的规范做法,从而导致挂靠经营。可是在这篇文章里,也没有对准入管制进行限制,你说你用的准入管制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和传统的管制经济学不一样,我并没有看到你做界定,你用的时候一会儿是很宽的,最后用的很窄。结论是,各个行业、银行行业,这就是传统管制让你干的。其实,我觉得你讲得并不是一个宽泛意义上的,也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概念。因为在最初的时候,1987年,国家根本不承认私人经济,那时候就不是一个准入的问题了,而且国家不承认所有制,就根本不承认这种经济形式。事实说又是通过规避的方式来规避的限制,通过挂靠还是在运作。也就是说,根本上没有达到准入的效果。
你说由于准入管制导致了挂户经营,又导致了产品的质量低下。我觉得中间的关系是不是还有点混乱。最初的时候,事实上是不存在准入管制的,因为私营经济可以通过挂靠来参与市场经济。是不是省掉了很重要的环节,挂靠经营导致了责权不分,企业没有办法独立经营,没有办法独立承担责任,所以企业家就没有激励去追求质量。后来你也说到股份制和联营。有一种假设,联营或者股份可以解决质量低的问题,因为这两种形式是可以约束企业的经营行为,可以让它独立承担责任。但是事实上,由于管制限制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设立,这个时候真的是有了一种准入限制的意思。但是由于这种原因导致的自然下降和挂靠经营的自然下降,好像也不是一个很一样的东西,不同的东西中间应该有一个独立经营,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92年产品质量之所以提高,就是因为实行了现代企业制度,企业能够让它独立承担责任了,所以有了一种追求质量的长期的效益。这时候才改善了,而不是因为管制而导致了企业的产品质量下降。
赵玲:我跟廖志敏博士是研究生时的同学,不需要回避我就说两句。
我印象中廖志敏博士还是非常有思想,非常勤奋的。在他的论文当中也能够看出来,资料非常翔实,论证很充分。首先进行了一下历史的回顾,进行了一下现状的分析,最后进行了理论上的提炼。这种理论是有法学理论方面的提炼,也有制度主义经济学的提炼。这个结构还是很完整的。我觉得他的思路是历史加现状,再加上原因的剖析、理论的提炼。在原因当中,提了有这么几种原因。有商人的不道德的问题,资金或者是技术方面的问题,政府法治欠缺的问题,在这些原因当中,着重提出了一点,就是关于政府管制的问题,并且进行了发散。相当于进行了一个选取。我看到文章中有一句话,第三段的第一句话,不是商人道德的问题,不是技术资金的问题,我提了一个小建议,能不能改成不仅是的问题,而也是的问题这样更加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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