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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笋

时间:2008-05-11 点击:

     刘笋,男,1969年生,湖北汉川人,法学博士,教授,国际经济法系主任,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1992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1997年毕业于原中南政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01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2003-2005年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2005年出站。 2001年破格晋升副教授,2004年破格晋升教授。 刘笋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投资法、WTO法和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是我国国际投资法、WTO法领域知名中青年学者,学术成果丰硕,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学生的一致好评。迄今已在国家级权威期刊《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以及国家重点核心期刊《法律科学》、《法学评论》、《政法论坛》、《现代法学》、《武汉大学学报》、《法商研究》、《法制与社会发展》、《比较法研究》、《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等刊物上发表有独到学术见解和重要学术价值的学术论文40余篇。出版专著《国际投资保护的国际法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3月版)、《WTO法律规则体对国际投资法的影响》(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9月版)。刘笋教授的专著《国际投资保护的国际法制》于2004年获中国国际贸易学界最高奖"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奖"优秀著作奖三等奖;专著《WTO法律规则体对国际投资法的影响》于2005年获武汉市优秀社科成果奖三等奖;论文《跨国投资国际法制的晚近发展》获湖北省第四届优秀社科成果奖二等奖;论文《再论对TRIMS协议的理解》获武汉市法学会优秀社科成果奖。多篇文章被人大复印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文摘、中国国际法学精萃转载。由于科研成果突出,刘笋教授被授予首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511人才工程"中青年科研骨干"荣誉称号。主编《国际贸易法学》(高等学校法学教材,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参编《国际经济法学》(高等学校法学教材,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近年来先后完成和承担国家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国家级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点科研项目、司法部重点科研项目、湖北省重点科研项目、中国博士后基金项目各一项,目前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际法基本理论问题研究--WTO时代国际投资法的发展趋势与对策研究"、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知识产权制度的变革与发展"子项目"TRIPs协议在WTO成员方的适用问题研究"、"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与公共健康问题"、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国和平发展的重大国际法律问题研究"子项目"中国和平发展与国际投资前沿法律问题";湖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十五"规划第三批项目"WTO规则实施与中国经济法制建设-入世后中国的外资法改革与国际投资法未来发展"等国家级和省部级课题。

       刘笋教授近年来积极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多次在全国性重要学术会议,如中国国际法学会年会、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年上作主题发言,其观点和见解区国内同行广泛关注。1998年赴比利时安特卫普大学法学院作学术交流访问,2001年--2002年受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资助以访问学者身份在荷兰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讲学和研究,讲授WTO法,研究课题为"WTO与发展中国家的法律关系"、"国际投资法的未来发展"、"WTO法与环境保护"。2006年9月-2007年7月以富布赖特高级访问学者身份赴美国圣地亚哥托马斯杰弗逊法学院进行合作研究,合作教授为美国顶尖国际投资法学者范德菲尔德,合作项目为"美国投资法及其对中美投资关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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