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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瑛

时间:2010-04-14 点击:
个人信息:
刘瑛,女,1978年生于武汉,中共党员,目前任教于武汉大学WTO学院,副教授,兼职律师。
 
教育背景:
1996-2000,就读于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
2000-2003,就读于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4-2007,就读于复旦大学法学院国际法专业,获博士学位。
专业方向:国际金融法、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法。
 
培训经历:
2004年8月,参加德国Bucerius法学院与中国社科院法学社联合举办的的“欧盟法与德国法”培训班并结业。
教学经验:
2003-2008,任教于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法学院,先后给本科生讲授国际经济法(含国际经济法)、国际商法、电子商务法、国际投资法(双语)、合同法(双语)等课程,给研究生开设涉外经济法、国际商法课程。
2008、4—7,受聘为同济大学大学留学生开设全英文讲座课程和“中国涉外法律制度”课程。
2008、4—5,担任澳大利亚昆士兰法学院与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法学院联合硕士培养项目课程主讲老师,主讲全英文“国际贸易法”课程。
2008、9—  ,任教于武汉大学WTO学院,开设WTO法概论、WTO争端解决等课程。
 
实务经历:
执业律师,先后在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信利律师事务所、百业律师事务所从事兼职律师工作,办理过国际货物买卖、银团贷款、融资担保、专利侵权等非诉讼业务和劳动争议等诉讼业务。
 
主要研究成果:
论文:
《从TRIMS协议看我国外资法的修改》,载《湖北法制报》2000年10月27日。
《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与银行监管立法的完善》,载《法学杂志》2001年第5期。
《金融国际化和中国金融监管立法的完善》,载黄进等主编:《展望21世纪国际法的发展》,湖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从一起中德贸易案例看国际贸易中的法律问题》,载《律师世界》2001年第12期。
《专利产品平行进口的法律思考》,载《科技与法律》2002年第2期。
《CIF术语的使用、赔偿额度和有关信用证问题》,载《中国对外贸易》2002年第4期。
《ICSID和BOT方式下的争议解决》,载《法学杂志》2002年第5期。
《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界定》,载《国际商务》2005年第6期。
《GATT第24条的再解读:规则、案例和展望》,载《国际贸易问题》2006年第2期。
《船舶抵押融资法律问题分析》,载《国际经济法学刊》第12卷第4期。
《小议国际条约和习惯在国内法院的应用》,载《社会科学战线》2005年第8期。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解释研究》,载《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06年第3期。
《国际法协会<关于公共政策作为拒绝执行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工具的最终报告>述评》,载《当代国际私法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欧盟共同农业政策与新一轮WTO谈判》,载《欧洲问题研究》2006年第5期
《金融控股集团资本充足的法律监管研究》,载《武汉金融》2007年第4期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解释中的运用》,载《法学》2007年第5期
《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一般原则补缺方法》,载《国际贸易法论丛》第2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9月版。
《SCM协定与我国增值税退税措施的关系》,载《法学》2008年第6期,后为《人大复印资料•国际法学》2008年第10期全文转载。
《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在中国法院的直接适用》,载《法学评论》2009年第5期
《从“美国赌博和博彩服务案”看WTO框架下的知识产权跨协定报复授权》,载《法学》2009年第11期
《国际法本体的建构与自然国际法的复兴》,载《武大国际法评论》第12卷
《论GATS第21条下的减让表修改权》,载《当代法学》2010年第2期;
《后次贷危机时期金融控股集团监管模式探析》,载《国际经贸探索》2010年第3期;
《论调整生物科技关系的若干国际法问题》,载《科技与法律》2010年第1期
论著:
专著:《<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解释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09年2月版。
独著:《国际经济法课程导读和前沿指引》,商务出版社2006年版
合著:《GATS规则逐条详解》(第二著者),湖南财政经济出版社在版中。
参与翻译中美两国元首法律合作计划系列丛书之《证券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参编《金融法》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项目:
主持2009教育部青年项目“国际货物买卖损害赔偿制度实证研究”(项目编号09YJC820086)
主持2006上海市教委一般项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解释问题研究”,(项目编号06MS028)
独自承担2004年上海市优秀青年教师后备人选项目“论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监管”,(项目编号04YQHB154);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2009年度重点研究项目“危机后国际金融体系改革的法律路径”(项目编号106-162449)子项目负责人
上海市教委国际贸易法学科建设重点项目项目秘书
参与2008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中国在解决重大国际争端和全球性问题中的建设性作用研究”(08&ZD055)
参与教育部2009“国际金融危机应对研究”应急课题——“后次贷危机时期国际金融监管法制的变革”(2009JYJR009)
参与上汽集团项目——韩国劳工法研究
湖北省商务厅“湖北企业贸易救济案例集”项目协调人;
参与欧盟“中国对外贸易法律制度与WTO规则的融合”项目,2004
参与2004年商务部“国别贸易环境调查报告”项目,2004-2005
参与上海WTO咨询中心“美国对中国特别保障措施研究”项目
参与商务部“WTO术语大辞典”项目,2004-2005
参与上海市教委“国际商法精品课程建设”项目
参与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研究”项目
 
获奖:
《论WTO框架下的知识产权跨协定报复》获2009年国际经济法学会青年优秀学术论文奖三等奖
2004年被评为上海市优秀青年教师。
2005年获上海市高教系统演讲比赛优胜奖。
2006年被评为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优秀工作者。
2008年获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优秀工作者记功奖。
学术兼职:
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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