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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有关的判例-1(1)(b);35,36,78

时间:2013-08-21 点击:

德国:美因河畔法兰克福州高等法院;5U 261/90

    《销售公约》 在法国生效后,一法国卖方与一德国买方签订的销售合同被裁决应受该公约管辖,因为当事各方并未选择其他法律。这并不构成默示同意,卖方对买方关于适用德国法律的说法,仅提出询问究竟适用德国法律还是法国法律的问题。缺乏明确的答复也不能作认可论处,因为事实上没有选定适用的法律。买方声称货不对办,但却未指明何处不对,因此须支付购买价,并附带利息。关于利息率,法院根据普遍的看法,提出应适用卖方(债权人)国家的法律,但又提到相反的意见,即适用债务人国家的法律。法院对此争议未最后表态,因为就本案而言,两国的法定利息率完全一样(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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