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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布原产地标示法案最终版本

时间:2013-06-03 点击:

为响应加拿大和墨西哥的抗议与反对,美国农业部(U.S.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USDA)已完成「原产地标示法案」(country of origin labeling, COOL法案)的修订作业,并于今(2013)年523,即该项法案的修订期限截止日当天,发布进口肉类原产地标示的新规则。 

  COOL法案于2008年公布后,就一直充满争议:加拿大在法案通过后表示,对外国产品而言,COOL法案要求的文书处理工作成本极高,明显对外国牛肉产品出口美国市场造成阻碍;墨西哥也同时提出类似的控诉。WTO进一步于20126月时指出,COOL法案确实对加拿大和墨西哥等进口肉制产品造成歧视,且明显违反《技术性贸易障碍协议》(Agreement on 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 TBT协议)之规定。 

  USDA于今年3月时首次公告新版本的COOL法案,其要求所有在进口美国后立刻进行切割处理的肉品,须在产品卷标中附加该肉品的出生、饲养、屠宰地点等信息;新版本法案并藉此消除原COOL法案未能处理的不同来源肉品的混杂问题。 

  然而,加拿大国际贸易部部长法斯特(Ed Fast)与加拿大农业部长芮兹(Gerry Ritz)却在美国公告新版本COOL法案的当天指出,新制度并不符合WTO的精神与原则,且在实际运作时,将可能增加加拿大牛肉与猪肉等肉品在美国市场所面对的歧视与不平等待遇。加拿大在失望之余,也考虑以大规模的贸易报复行动,来响应美国对加拿大相关产业所造成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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