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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大法学院举办“国际仲裁与争议解决研究院”成立 及“国际争议解决研究院北京中心”落地仪式 暨“仲裁法新发展专题研讨会”

时间:2016-10-31 点击:
 

20161023日,贸大法学院在“宁远二楼金杜模拟法庭”成功举办“国际仲裁与争议解决研究院”成立及“国际争议解决研究院(IDRA)北京中心”落地仪式暨“仲裁法新发展专题研讨会”。来自中国国际商会、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学会、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等单位领导,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和外交学院等高校和中伦、环中、华贸硅谷等律师事务所的仲裁法专家,以及来自迪拜国际金融中心法院、国际争议解决研究院(IDRA)代表等中外嘉宾和我院师生参加了成立仪式和研讨会。 

 



(会场照片)

 

石静霞院长主持“国际仲裁与争议解决研究院”成立仪式及“国际争议解决研究院(IDRA)北京中心”的落地仪式。首先她代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热烈欢迎参会嘉宾,并衷心感谢他们对法学院的支持。之后,沈四宝教授、中国国际商会于健龙秘书长、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刘敬东副庭长、北京仲裁委员会林志炜秘书长、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李仕春主任、迪拜国际金融中心法院MichalHwang首席大法官和国际争议解决研究院扬帆主任先后在仪式上致辞。

 

(仪式主持石静霞院长)

 

沈四宝教授指出,此次成立的“国际仲裁与争议解决研究院”有两大特色,一是建立我院国际商法传统之上,长期以来我院与仲裁界密切合作;二是依托了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在我院的国际商事和国际投资仲裁研究基地,该基地是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在全国高校中建立的唯一仲裁研究基地。研究院当前的首要任务是联合仲裁理论和实务界对最高人民法院正在起草的仲裁法司法解释献计献策。今后要在国际仲裁与争议解决领域做出努力,对我国仲裁与争议解决的国际推广承担社会责任。

 

(沈四宝教授致辞

 

中国国际商会于健龙秘书长在发言中谈到中国仲裁事业六十多年来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中国仲裁员的水平不断提高。中国国际商会成立了和国际商会相对应的12个专业委员会,这些委员会的水平与国际商会的专业委员会并驾齐驱。贸大法学院作为研究仲裁法理论和从事仲裁法实务的重要力量,希望在研究院成立后对国际仲裁与争议解决领域的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中国国商会于健书长致辞)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刘敬东副庭长在致辞中盛赞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是我国研究国际经贸法律及国际仲裁法律制度的顶尖法学院,对研究院参与仲裁法司法解释征求意见寄予厚望,并介绍了最高法院所关心的当前国际商事、投资仲裁中的热点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刘敬副庭致辞)

 

北京仲裁委员会林志炜秘书长指出国际仲裁与争议解决研究院是我国高校第一个以“国际”冠名的研究院,希望研究院在中国仲裁的国际推广中大有作为,并热情表示愿意为仲裁院研究提供仲裁实践资料。

 

(北京仲裁委员会林志炜秘书长致辞)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李仕春主任寄望研究院承担国家责任和社会责任,国家责任方面完成四点任务,第一培养涉外仲裁法律人才,第二协助输出先进的国际仲裁和争议解决规则,第三配合当今中国最重要的“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在国际仲裁和争议解决方面做相应工作,第四帮助中国企业了解国际仲裁和争议解决规则,协助企业走出去;社会责任方面,第一培育公平公正的理念,第二深入研究解决纠纷的作用,第三推动司法。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李仕春主任致辞)

 

国际争议解决研究院(International Disputes Resolution Academy, IDRA)的创始主席、国际仲裁领域的权威专家黄锡义大法官和扬帆女士对IDRA北京中心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落地表示祝贺和感谢,并期待贸大法学院和IDRA后续的密切合作。

 

(国际争议解决研究院创始主席、国际仲裁领域的权威专家

黄锡义大法官)

 

(扬帆女士)

 

在众位嘉宾见证下,石静霞院长与IDRA的代表MaxiScherer教授就国际争议解决研究院北京中心落地及相关合作事项签署了双方协议。

 

(石静霞院长与MaxiScherer教授代表贸大法学院

IDRA签约)

 

之后,在到会嘉宾的见证下,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刘敬东副庭长、北京仲裁委员会林志炜秘书长、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李仕春主任共同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仲裁与争议解决研究院”和“国际争议解决研究院(IDRA)北京中心”揭牌。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仲裁与争议解决研究院”

与“IDRA北京中心”揭牌合影)

 


(合影照片)

 

在仪式结束后,“仲裁法新发展”的专题研讨会在法学院丁丁教授主持下举行。围绕会议议题,来自仲裁理论界、实务界的嘉宾各抒己见,展开热烈讨论。外交学院卢松教授以“中国仲裁的国际化”为题发言,提出仲裁庭自裁管辖权、仲裁庭发布临时措施的权限、临时仲裁的纳入、仲裁庭对仲裁程序的管理、仲裁机构的民间化五个方面应该与国际接轨。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张悦副秘书长就涉外仲裁中的实务问题进行了探讨,包括涉外因素的识别、法院就仲裁前财产、证据保全的难题,禁令等临时措施的采取缺乏依据等。

 

(研讨会现场)

 

(法学院丁丁教授主持,外交学院卢松教授、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张悦副秘书长发言)

 

清华大学车丕照教授发言题目为“何为‘国际仲裁中心’”,提出我国要成为国际仲裁中心有三个标准,其一处理国际仲裁案件的数量和标的,其二国际的引领能力,包括处理大案、新型案件的比例,裁决被普遍接受的程度,以及经典案例被学界接受和认可,其三引导国际规则的创新。海南仲裁委员会的李燕兵常务副主任建议研究院就最高法院正在起草的仲裁法司法解释招开座谈会,并介绍海南仲裁委员会国际仲裁方面的实践和体会。环中律师事务所王雪华律师对机构仲裁和临时仲裁进行了比较,指出临时仲裁的引入有利于促进竞争和仲裁的市场化,但需要一整套制度进行配合。

 

(清华大学车丕照教授、海南仲裁委员会的李燕兵常务副主任、环中律师事务所王雪华律师发言)

 

中伦律师事务所曹丽军律师以“仲裁机构与仲裁员的关系”为题进行发言,分析了国际仲裁机构对仲裁程序管理介入的不同做法,指出机构对于仲裁庭的监督是必要的,但我国仲裁机构应适度减少介入程序管理,放权给仲裁庭。北京大学法学院傅郁林教授以“仲裁解纷与社会自治”为题,指出国际仲裁和纠纷解决应融入我国争议解决体系,在社会自治方面发挥作用。山东省仲裁促进会的孙成文秘书长介绍了山东仲裁的经验和国际仲裁方面的体会。

 

(中伦律师事务所曹丽军律师、北京大学法学院傅郁林教授、山东省仲裁促进会的孙成文秘书长发言)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范愉教授发言题目为“国际纠纷解决机制中的调解”,指出当前仲裁开始越来越多地吸纳调解,新纽约公约要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青岛仲裁委员会的于光进处长就仲裁的司法监督发表了看法。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的郭峰副秘书长发言题目为“走向世界的中国仲裁”,他指出中国的仲裁已经完成了向西方学习到超越的过程,科技参与仲裁已经做到了网上提交证据、网上开庭和网上仲裁裁决。今后要在引领国际仲裁规则制定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范愉教授、青岛仲裁委员会于光进处长、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郭峰副秘书长发言)

 

华贸硅谷律师事务所张丽霞律师以“强制执行公证与仲裁”为题发言,提出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也是争议解决的一种方式,强制执行公证可以与仲裁相结合,撤销和不予执行可以考虑并轨。国务院法制办中国仲裁协会筹备领导小组副组长卢云华前司长发言指出我们现在正处在社会矛盾纠纷的高发期,社会纠纷解决体制和社会纠纷变革时期,新的纠纷解决方式和准纠纷解决方式不断出现。我国仲裁正处在第二个创业阶段。中国仲裁是世界仲裁的组成部分,中国仲裁的许多成就也是对世界仲裁发展的贡献。

 

(华贸硅谷律师事务所张丽霞律师、国务院法制办中国仲裁协会筹备领导小组副组长卢云华前司长发言)

 

沈四宝教授在总结发言中表示,作为“国际仲裁与争议解决研究院”的拟任院长,他将尽力为研究院和法学院的发展贡献力量。石静霞院长最后再次感谢中外嘉宾的到来,并诚挚19期望仲裁理论与实务界的各位朋友继续关心和支持贸大法学院,共同推进中国的国际仲裁事业。会议在掌声中圆满结束。

 

(研讨会闭幕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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