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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3月1日起实施

时间:2010-03-03 点击:

《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于2010年3月1日起实施,成为中国达成并实施的第8个自贸协定(含内地与港澳CEPA)。 中秘自贸协定覆盖领域广、开放水平高。在货物贸易方面,中秘双方将对各自90%以上的产品分阶段实施零关税,自贸协定实施后,中秘两国携手迈入了“零关税时代”。
在服务贸易方面,双方将在各自对世贸组织承诺的基础上,相互进一步开放服务部门。秘鲁将在包括研发、租赁、技术测试和分析、农业、采矿、快递、导游等90个部门进一步对中国开放,中国将在采矿、管理咨询、研发、翻译和口译、体育、旅游等16个部门进一步对秘开放。在投资方面,双方将相互给予对方投资者及其投资以准入后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和公平公正待遇,鼓励双向投资并为其提供便利等。与此同时,双方还在知识产权、贸易救济、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技术性贸易壁垒、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等众多领域达成广泛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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